政策法规
1.总则
1.1目的
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)的管理,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。
1.2 适用范围
本管理规定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(含 250 克)的民用无人机。
1.3 登记 要求
自2017 年 6 月 1 日起, 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。2017年 8 月 31 日后,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,如果 未按照本管理 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 的 其 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,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,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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